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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是自我管理

Harold W. Percival

第三部分

對與錯

有永恆的正義法則; 所有與此相反的行為都是錯誤的。 正確性是所有物質在太空中的行為的普遍秩序和關係,以及這個人類世界的法治。

對的是:做什麼。 錯了是:什麼不該做。 做什麼,做什麼不做,是每個人生活中思想和行為的最重要問題。 做什麼和不做什麼關係到並理解人類的整個公共和私人生活。

一個民族的法律和生活以政府和人民的社會結構為代表,向世界展示了人民私生活的複合思想和行為。 每個人的私生活中的思想和行為直接有助於人民的政府建設,世界政府通過他自己的三位一體自負。

國家政府旨在維護人民的秩序,並對所有人實行平等的公正。 但是政府不會這樣做,因為關於個人,政黨和階級的偏好,偏見和自身利益在政府官員中得到了回應。 政府對人民的自己的感受和慾望作出反應。 因此,人民和政府之間存在著行動和反應。 因此,在政府的外表下,個人與國家之間存在不滿,不和和乾擾。 應該責怪誰應該受到指責和責任? 民主中的責任和責任主要應由人民負責,因為他們選舉代表來管理他們。 如果一個人的個人不會選擇和選出最好和最有能力的人來治理,那麼他們就必須承受他們自己的冷漠,偏見,勾結或默許做錯的後果。

如果可能的話,如何才能使政府的錯誤得以糾正? 這是可能的; 可以辦到。 一個民族的政府永遠不可能通過新的政治手段,政治機器,或僅僅是公眾的抱怨和抗議,成為一個誠實公正的政府。 這種示威充其量只能暫時緩解。 改變政府的唯一真正方法是首先要知道什麼是對的,什麼是錯的。 然後說實話,只是自己決定做什麼和不做什麼。 做正確的事,而不是做錯事,將在個人中發展自治。 個人的自治將需要並實現人民的自治,真正的民主。